主体 | 违规行为 | 违反法规 | 处罚部门 | 处罚金额 | 处罚措施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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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某某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擅自开展医疗美容诊治执业活动,因非法行医被行政部门处罚两次后,第三次非法行医从事诊疗活动 | - | 公安机关 | - | 立案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天津爱薇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 卫生健康部门 | 4.5万元 | - |
郑某某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证书》擅自开展医疗美容诊治执业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 卫生健康部门 | 5万元 | - |
天津市河北区栖桐美容店 | 向顾客提供纹眉服务时使用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市场监管部门 | 5万元 | - |
天津市傲蕾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 | 使用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市场监管部门 | 3万元 | - |
天津市河北区时光整形美容门诊部 | 从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并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 市场监管部门 | 2.5万元 | - |
天津凯润婷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 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真人案例展示对比以及虚假广告宣传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市场监管部门 | 5万元 | - |
术语解释: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是为了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而制定的法规,规范了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过程中的相关行为和纠纷处理程序。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该法是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它明确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对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药品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保障公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权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是调整药品监督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对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都做出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制定的实施性法规,对《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细化和补充,使其更具可操作性,进一步加强了对药品的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是为了规范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而制定的法律,对广告的内容、发布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范,禁止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备注:本次曝光是10部门联合整治医疗美容乱象行动中的一部分,旨在规范医疗美容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合法权益。这些案例反映了医疗美容行业中存在的多种违规行为,包括非法行医、病历管理不规范、药品使用违规和虚假广告宣传等问题。消费者在选择医疗美容服务时,应注意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和医生,避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